上市公司(The listed company)是指所发行的股票经过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所谓非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没有上市和没有在证券交易所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是股份有限公司的一种,这种公司到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除了必须经过批准外,还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公司法》、《证券法》修订后,有利于更多的企业成为上市公司和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公司。上市公司是指依法公开发行股票,并在获得证券交易所审查批准后,其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想要上市,也是需要一些要求的:
1.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已向社会公开发行。上市公司
2.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三千万元。
3.开业时间在三年以上,最近三年连续盈利;原国有企业依法改建而设立的,或者本法实施后新组建成立,其主要发起人为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可连续计算。
4.持有股票面值达人民币一千元以上的股东人数不少于一千人,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四亿元的,其向社会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0%以上。
5.公司在最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6.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大部分的公司都是股份制度的,当然,如果公司不上市的话,这些股份只是掌握在一小部分人手里。当公司发展到一定程度,由于发展需要资金。上市就是一个吸纳资金的好方法,公司把自己的一部分股份推上市场,设置一定的价格,让这些股份在市场上交易。股份被卖掉的钱就可以用来继续发展。股份代表了公司的一部分,比如说如果一个公司有100万股,董事长控股51万股,剩下的49万股,放到市场上卖掉,相当于把49%的公司卖给大众了。当然,董事长也可以把更多的股份卖给大众,但这样的话就有一定的风险,如果有恶意买家持有的股份超过董事长,公司的所有权就有变更了。总的来说,上市有好处也有坏处。
好处:
1,得到资金。
2,公司所有者把公司的一部分卖给大众,相当于找大众来和自己一起承担风险,好比100%持有,赔了就赔100,50%持有,赔了只赔50。
3,增加股东的资产流动性。
4,逃脱银行的控制,用不着再考银行贷款了。
5,提高公司透明度,增加大众对公司的信心。
6,提高公司知名度。
7,如果把一定股份转给管理人员,可以提高管理人员与公司持有者的矛盾(agency problem)。
坏处也有:
1,上市是要花钱的。
2,提高透明度的同时也暴露了许多机密。
3,上市以后每一段时间都要把公司的资料通知股份持有者。
4,有可能被恶意控股。
5,在上市的时候,如果股份的价格订的过低,对公司就是一种损失。实际上这是惯例,几乎所有的公司在上市的时候都会把股票的价格订的低一点。